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

【荒年之穀】國會議員小學生

在5月20日的專欄文章『為何稱為Yang Berhormat?』中曾提到,人民代議士之所以備受尊敬而被稱為『Yang Berhormat』或『尊貴的』,無非是因為每一名國會議員均代表一個選區的人民,也代表著其選區與選民的利益。

選議員,不像小學班上選班長。

小學班上選班長,只要人緣好、品行佳,獲得老師的青睞和同學的支持就能當班長;而班長只需要喊起立、行禮、老師早,或幫忙老師收派作業簿等。

選議員,選的是一個5年的未來,選的是一把代表著一個小至6608名選民的國會選區(直轄區布城),或甚至是一個大至11萬2224名選民的國會選區(雪蘭莪加埔)的民意心聲。

這一把民意心聲,必須被視為是獨立的、有主見的,而且具備獨立思考。

上個星期四(5月29日),國會在野黨議員提出緊急動議,要求下議院辯論『蕉賴皇冠城封路、暴徒打人及警方濫權事件』,卻被議長以書面方式
回拒

為了尋求通過,眾在野黨議員在議會里援引議會常規第18(3)條文——『若獲至少15位議員支持,議長就應接納和批準辯論』,獲得現場約30名議員起立支持,最終卻還是被副議長旺朱乃迪駁回。

為此,旺朱乃迪更揶揄議員
『連小學生都不如』,認為『當老師發出指示時,學生會聽從;為什么議長發出指示時,議員卻毫不理會?』

問題是,當辯論『皇冠城封路、暴徒打人及警方濫權事件』在議長班迪卡眼中就像是辯論
『水牛被偷』、『大樹壓扁汽車』等小事一般,究竟下議院還有什么更『重要』、更『緊急』的事件才符合議長所謂的『需要緊急處理』條件?

若議員們為了人民利益,在其權限與規范內據理力爭,難道就是副議長眼中『不聽話的小學生』?
倘若議長自貶為下議院的小老師或小班長,并將議員當作小學生看待,踩在腳下的不僅是議長的尊嚴與地位,以及議員們的智慧與民意,更貶損了國會崇高的立法精神。

面對這樣的『小學生』國會,人民要如何引以為傲?












林芮光
初聲之犢

1 流星痕:

匿名 提到...

yang berhormat和yang bodoh只是一线之差